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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电视内容进行监管 引入分级管理势在必行
作者:陈双等  来源:通信世界周刊  发布时间:2008-4-23 16:36:39

值得一提的是,该系统并没有应用于新闻、体育节目或者是商业广告。节目被分级以后,显示节目等级信息的图标会显示在电视的左上角,节目长度不同,图标出现的时点及持续时间也不同。

    在应用电视家长指导系统之前,美国有一套内容建议系统。该系统在1994年由有线电视业界提出,并在1995年初在大多数有线广播电视网(比如HBO、Showtime等)应用,用来鉴别节目是否含有性内容、暴力画面以及污言秽语,该系统共分9个级别。 

    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的商业电视台需要遵守“商业电视业界实务守则”,该守则是由澳大利亚通信及传媒管理局颁布的。与美国的节目分级系统不同的是,澳大利亚除了对内容提出限制之外,还对播出时段、播出时间做出了硬性规定,分级系统分为标准分级系统和儿童分级系统两大类。

    澳大利亚的标准分级包括G、PG、M、MA15+、AV15+(比MA15+的暴力镜头多一些)几个等级,意义和美国的分级系统差别不大。

    儿童等级是在商业电视业界实务守则之上根据2005年儿童电视标准制定的,与标准分级系统中的G等级一样,该等级系统的节目适于所有观众观看,只是更加针对儿童观众。该分级系统分为两级。

    其中,P级别针对学龄前儿童,商业电视台需要在每个工作日的早上7点到下午4点30分的时间段内至少播出30分钟的P等级的节目,且不允许插播广告。C级别针对儿童,商业电视台需要在每个工作日的早7点到8点,或者下午4点到晚上8点30分的时间段里播出至少30分钟的C等级节目,并且需要保证每周至少播出5小时的C等级节目(平均大约每年260小时)。C等级节目对广告限制很严,每30分钟节目通常最多播出5分钟,或者包含促销和公告在内最多播出7分钟的广告。

    对于特定等级(所有MA15+和AV15+级,部分M级),澳大利亚当局强制应用“观众指导”提示,而对于早7点到晚8点半(周末10点到晚8点半)播出的G级节目,则需对那些家长可能不希望孩子观看的节目选择型应用“观众指导”提示,该提示会在节目的开始或者继续时显示在电视屏幕上,并且配有提示音,包括有V(暴力)、L(粗话)、S(性内容)、SN(超自然主题)、H(恐怖)、D(药物滥用以及相关)、MP(医疗过程)、A(成人主题)、N(裸体)、W(战争主题或画面)、B(各异的行为)几个分类。

    荷兰

    2002年,荷兰的视听分类机构引入了一个叫做“收视指导”的系统。该系统建议父母通过图标进行节目内容的识别,并且广泛应用在几乎所有的电视节目、电影、DVD碟片上,甚至还延伸到了游戏和网络上。但是在荷兰,该系统的建议性是比较强的,举例来说,当一个电影被划分为“12”这个级别,这并不说明该电影不允许12岁以下的儿童观看,而是提醒家长不是所有12岁以下的儿童都可以正确地接受该电影,至于自己的孩子是否足够成熟来看这个电影,则完全由父母决定。这些图标会在电视介绍、电影海报甚至在电影院电影开始的时候出现。当电视节目开始的时候,图标会显示在电视屏幕的左上角。

    有意思的是,该分级系统并没有官方指定的统一图标,在广告插播和网络上甚至会经常使用视频片断,该系统包括AL(适合所有观众)、6(6岁以下儿童由家长决定孩子是否适合观看,下同)、12、16共四个等级。除此之外,荷兰也有一些提示节目内容的图标,如暴力、滥用药物、粗话等,会在电影、电视节目或者游戏中显示。

    泰国

    泰国在2006年12月1日引入了电视分级系统,该系统由全国广播委员会的政府公关部门以及泰国的6家电视台共同建立,设有C(适于2~12岁儿童)、P(适于2~6岁儿童)、G(所有观众)、PG(儿童有家长陪同)、S(适合18岁以及以上的成人)共5个等级(有的还包括子等级),这些等级标志在节目开始前以及整个过程中都需要持续显示。

    南非

    南非的分级系统由电影和发行局核准通过,同时由国家广播局监管所有电影和电视节目。所有的电视台,剧院以及DVD、视频、电脑游戏的发行商都要显示等级图标。相对来说,南非的政策强制性很强,监管非常严格。该系统等级包括Family(适合全家观看)、PG(12岁以下儿童必须由家长陪同观看)、13(13岁以下儿童禁止观看,下同)、16、18共5个等级。这些图标不仅仅是一种建议,它们还代表着不符合年龄条件的儿童是禁止观看的。

    我国加强内容监管刻不容缓

    可以看到,电视内容分级系统在很多国家都有应用,并且在应用系统时间、分类等级设置、图标的设计和显示时间等方面有着很大的差异。美国以及欧洲许多国家在这方面发展比较早,基本都有自己的电视等级系统,监管上也比较放松。而非洲国家、亚洲国家则大多起步较晚,并且呈现出监管比较严格的状态。对于IPTV和手机电视,尽管有些设备提供商已经开发并应用了“父母控制”的功能(如Amino公司生产的一些电视机顶盒,可以根据父母事先设定的一些关键词对网络的内容进行过滤),但是由于各国标准的差异,仍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分级系统应用于IPTV或者手机电视。

    我国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应用电视分级系统,所有的电影电视节目都是通过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批准之后方可播出。广电总局拥有一整套标准对节目进行评价,一般来说,具有太多暴力、色情、污言秽语、裸露镜头内容的节目不会通过审核。电视台也设有专门的少儿频道,全天为儿童播放适合的内容。

    对比国外电视分级系统的发展模式,我国对IPTV和手机电视内容的监管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努力。

    首先,在监管手段上,我国的电视节目单纯靠广电总局进行监管审核,而其他许多国家都拥有一整套分级系统以及相配套的技术解决方案,而电视节目分级系统是IPTV和手机电视内容监管的基础之一。

    其次,在监管机构上,我国没有一部完整的囊括新兴媒体形式内容的法律出台,也没有一个相对独立的管理机构对该方面内容进行监管,相比较而言,美国有FCC,英国有OFCOM,韩国也在今年2月29日正式宣告成立韩国放送通信委员会,专门负责韩国电视广播、通信和新传媒政策。

    再次,在监管技术上,我国需要相应成套的终端设备以及技术支持,这需要向英国、韩国这些发展较快的国家学习。

    最后,在监管观念上,我国需要接受内容分级,并自觉应用和遵守相关法规政策。

    综上所述,对于IPTV和手机电视的内容监管势在必行,然而“拿来主义”照搬国外的模式却也不可取。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临近,IPTV和手机电视用户的逐年迅猛增加,都需要相关部门参考国外经验,立足中国国情,对其内容进行系统化的监督管理,让IPTV和手机电视的内容在不失丰富和个性化的同时,更加健康有益,推动我国信息化稳步发展。

作者: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陈双 张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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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sa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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