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华有线罗小布:IPTV哲学札记(上)
罗小布| 流媒体网| 2008-08-13

    作者:歌华有线市场总监罗小布(本文首发于《中国数字电视》杂志)

    都是月亮惹的祸?
    不是我的错,月亮惹的祸——人总是习惯在面对挫折或失败时表现出狡辩的本性。无论IPTV还是数字电视,现在最需要的不是借口客观或埋怨他人,而是沉静的反省、智慧的心生。
    人在面对挫折或失败时,常常表现出两个特性或自然本性:一是埋怨客观,即寻找对自己有利的客观原因来表明“这可不是我的错!”;二是埋怨他人,反正“都是月亮惹的祸”。
    当下,在数字电视和IPTV的发展都不甚顺利甚至艰难时,两大运营主体——广电和电信,分别流露出上述本性。
    广电习惯于寻找客观理由,比如埋怨没有实现双向,却绝不反省自己:如果连自己最在行的单向广播电视都不能做好,实现双向之后就一定能脱胎换骨?
    电信则习惯于埋怨他人,比如埋怨广电没有开放,不能直接获得牌照。但广电真正开放了,IPTV就一定可以做好?为什么不反省一下自己:上海的IPTV中已经有广播电视节目了,为什么没有多少人退掉有线电视?
笔者不认为电信和广电是完全竞争的关系,相反,双方可能形成一种竞合体系。问题的关键是:“竞”什么?“合”什么?
    如果把“竞”肤浅地理解为比钱、比家庭、比“父母”,不可避免地就陷入非理性的斗气——斗霸气、斗怨气、斗娇气、斗小气!所谓“合”根本无从谈起。
    如果把“竞”理解为比聪明、比智慧,比“在竞争中反省自己”的意识和能力,则在柳暗花明之中,走出山重水复。
    事实上,英文中的“哲学”一词Philosophy源于希腊文的Philosophia,词根分别为Philo(爱)和Sophia(智慧),哲学即所谓“爱智慧”。
    因此,IPTV也好,数字电视也罢,都需要用哲学的观点、方法去深深地思考和反省。本文从对IPTV一些基本问题的反省入手,引申到反省IPTV科学的基础、质疑和反省互联网经验的移植可能性、反省IPTV背后是否有更真实的存在或需求、思索和反省IPTV事实与现象中的价值问题等。
    爱智慧者,明天下。

    从定义出发:内涵与外延
    按照哲学的观点,IPTV首先要问自己:我的内涵和外延是什么?
    所谓内涵,即表示字词的含义;所谓外延,即表示字词在世界上所代表的事物。二者不可混淆。
    比如,交互、时移等技术功能也许是IPTV的技术内涵,但当其用于电视终端时是否就代表视频、数据和语音等业务?沿着这个问题追索下去,广播电视是IPTV的内涵还是外延?显然,广播电视只是视频业务中的一种,只能作为外延。
    又问,IPTV的基础价值是什么?这也是一个基础内涵问题,包括政治价值、社会价值、效用价值……
首先,考量IPTV“内涵-外延”命题的目的,是建立理论化和系统化的IPTV研究方法论。
    笔者认为,IPTV是开展交互视频的一种业务,尽管可面对一切可视的世界(包括文化视频、新闻视频、商业视频等),但在市场和技术的现实环境下,IPTV只能做出有限的选择——选择在效率、品质、服务、创新四个方面,均具有优势的视频业务作为主打。
    例如,互联网应用能无缝移植IPTV上吗?通过与计算机的运算性能比较、效率/品质/服务/创新比较、搜索引擎等功能比较、性价比较,你也许会发现只有互联网视频新闻勉强可以移植到IPTV平台。再如,现金流产生于运营商的基础价值,如果没有仔细研究IPTV的基础价值,自然难以找到现金流的落脚点。
    其次,考量IPTV“内涵-外延”命题的目的,是倡导“打破沙锅问到底”的思辨价值观。
    苏格拉底曾经说过,一个未经检视的生命,不值得生存。黑格尔认为,哲学的首要条件乃是对真理的勇气——爱智慧、求真理,务必打破沙锅问到底!
    秉承这种价值观,反复地追问下去,很多问题就不是貌似中的想当然。比如,人们讨厌电视中的广告,但并不等于人们愿意为去掉广告而花钱(购买付费频道)。同样,人们喜欢交互,但不一定愿意为交互买单——你喜欢、你愿意,并不等于消费者都喜欢和愿意!否则,运营者就会犯外延无限扩大的错误。

    环境变量:IPTV的幻想和理性
    从IPTV到VOIP,映射出IP化浪潮和对IP的崇拜。这时,我们尤其要理性的分析问题。
    电信历史上曾经历过对ATM的崇拜阶段,现在则是对IP的崇拜,当“IP is Everything”成为口头禅,实质为IPTV披上了一层宗教崇拜的色彩。但哲学强调追问与反思,强调一切预设的前提都要接受理性的质疑与挑战——IP真的等于一切吗?IP没有致命缺点吗?IPTV存在、灭亡的前提是什么?
    让我们结合科学精神和哲学思维反省一下——
    首先,IP是不可靠的连接协议,IP经过EPON是否就能成为可靠协议?
    其次,电信技术人员的个人经验和需求,是否足够代表社会经验和社会需求?
    再次,IPTV真实的存在是什么?黑格尔说“存在即合理”,IPTV的合理性是什么?
    最后,IPTV的社会价值、企业价值、效用价值、经济价值是什么?这些价值如何表现?相互关系及排序如何?
    价值的命题,通俗转换即“有用性”,不过不是“IPTV有什么用?”,而是“怎样用,才真能发挥出IPTV的卓越价值?”
    下面,即让我们回归社会现实,以系统论的角度,反省TV的社会性与市场性。

    系统论:IPTV的社会性与市场性
    如果将社会视为一个母系统,则活跃在其中的诸多子系统之间、子系统与母系统之间,都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共生发展的关系。如是,在系统论的体系中审视IPTV,其社会性与市场性的命题殊为重要。
    1、 IPTV是什么性质的媒介?
    首先,与自由或个人媒介不同,只要是大众媒介就具有政治性,古今中外概不例外,在西方国家也有对大众媒体的严格分级制度。
    其次,广播电视是典型的大众媒介,但IPTV是否也属于同一性质?笔者认为,尽管IPTV能够实现广播电视的功能,但二者具有本质性的不同。广播电视主要面对政治社会,互联网迎合草根阶层,IPTV夹在中间,似乎指向形成的“现代公民阶层”。
    按照政治社会学观点,大众传媒的基本定义是维持社会秩序。打个比方,社会上有两种人维持社会秩序——警察和道德自律的公民。目前互联网基本没有完整的道德体系和警察,属于个人主义社会;广播电视要表现国家和多数公众的公共意识,因此属于政治社会,如同警察代表国家维持秩序;所以,还缺少一个反映有道德的、不危害他人的、相对自由的公民或企业的媒体,笔者认为这就是IPTV和交互电视(不过交互电视更加靠近政治社会)。
    最后,不同媒介的语境环境不一样,常见语言有官方语言(表达形式为普通话,并有严格范式)或常用语言、一般语言或白话、通俗语言或俗话、低俗语言或糙话、象形文字与符号(互联网特有)。
    电视主要使用官方语言或常用语言,互联网是全语种,IPTV应该是前三种语言为主。
    2、 IPTV应该归属或依托什么社会子系统?
    不同媒介有不同社会归属,这也是IPTV定位自身商业模式时,必须研究的问题。
    按照政治社会学观点,现代社会可分为十二个子系统,即经济、政治、法律、宗教、科学、艺术、大众传媒、教育、医疗健康、运动、家庭和亲密关系。彼此相互独立、不可替代,但形成互动和有机的组织体。
    笔者认为,IPTV更需要研究除政治和大众传媒之外的其他社会子系统。
    3、 IPTV面对的真实社会需求是什么?
    按照哲学观点,知识是确定为真、而且有论据可以证明的信念。面对IPTV在技术上可以实现的各种应用,必须问一句:“这些应用所对应的社会需求是真的吗?”。
    是否是真的,取决于社会的检验,而不是技术人员的幻想或厂家处于自身利益的忽悠。无数例证都已证明,影视剧点播的商业模式不成立,但IPTV技术人员还在幻想、厂家还在忽悠!
    真心建议IPTV从业者,应对聚友网络在宾馆点播业务的失败案例进行仔细研究。
    4、 如何让IPTV更加理性?
    IPTV不缺乏经验,但缺乏理性的思考。IPTV的经验主要来源于互联网,可互联网的成功感觉常常会在IPTV上“报错”。
    比如“电视报纸”,笔者相信,面对电视,再坚定的鼓吹者也看不了多长时间,因为违背了人的生理特性。
    如何才能使IPTV更加理性,这涉及到“意志自由”和“因果律”问题,前者即“我自己能决定要做什么?”,后者即“事出有因”。
    笔者认为,IPTV要想发展起来,更需要因果分析,而不是“自由”地拍脑袋。
    5、 什么是IPTV的道德、正义和美?
    常言道,人不仅要对自己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企业也是一样,不仅要对股东负责,也要对社会负责,此即企业道德。
    在经济学的分类中,生产资料可分为“私有物品、公有物品、公共物品和自然资源物品”。电信和广电一样,其占有自然资源,因此从行业的整体角度看(并非局部的微观市场),具有排他性、不具有竞争性。所以,电信和广电都必然强调公益性,还包含一定比例的福利性。需要指出,公益性不排斥盈利性,因为“公益性”与“非营利性”是有区别的。
    在IPTV所承担的道德或义务标准上,有两种观点,一种是行为观点,一种是结果观点。笔者倾向于结果导向,即不以盈利多少来衡量,也不以舆论好坏做判断,而是以市场渗透律为标准。对于公益事业而言,百姓自觉接受或使用就是企业的“道德”或“善”。
    在IPTV范式设计中,必然涉及到“如何设计才算正确”的问题,也就是IPTV的正义或公平。
    亚里士多德说,“正义就是每个人得到其应得的部分”,可细分为“矫正正义、分配正义和程序正义”。
    矫正正义通过惩罚不正义得以实现,分配正义是将利益或负担公平地分给社会成员。程序正义分为两种,其一是纯粹的程序正义,即在不知事物结果时,用一个符合公平的程序来处理;其二是不纯粹的程序正义,在已知事物和程序结果时,同意用公平方式来处理。
    笔者认为,有线电视的典型特征是分配正义,而IPTV不仅要分配正义,也需要程序正义。
    在IPTV的审美观方面,不仅要符合大众审美情趣,而且要有内容和形式(技术表现力)的统一。比如,照搬门户网站的页面设计,在IPTV上就不美。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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