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IPTV技术与标准存在诸多问题亟需解决
英宁| eNet硅谷动力| 2006-06-08

      信息产业部电信研究院IP与多媒体研究室主任何宝宏日前在中国通信标准化协会第四次会员大会技术所做的报告中指出,目前在IPTV的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对IPTV概念理解的不统一。来自不同行业、组织或企业的同样被冠以“IPTV”概念的业务和技术。在实际中却可能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对IPTV概念和内涵理解的巨大差异性,已经成为目前与IPTV相关诸多问题产生的根源。

 

 

科技时代_图文:通信标准研究所主任何宝宏演讲 

通信标准研究所主任何宝宏(骆磊 摄)(流媒体网配图)



  何宝宏以为,IPTV是以家用电视机、PC或其他电子类设备为显示终端。通过公众互联网或专用的IP网络,提供包括电视节目以及基于电视节目的其他增值业务(如直播电视、时移电视、点播电视)在内的内容丰富的视听类宽带IP多媒体信息业务。 IPTV这类业务并非是全新的,其经营模型在互联网上也早已有之,与在开放的互联网上与各类网站等的信息互联网信息服务的模型几乎完全一致,在专用的(虚拟)IP网络上与目前移动数据业务所采用的“Walled Garden”的网络模型,手机定制式的业务提供模型几乎完全一致。因此,研究IPTV的政策、商业模型等问题,应该从深入研究IPTV的概念入手,利用已有的知识和政策等,理性地逐步克服IPTV发展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

  何宝宏表示,当前IPTV技术方面存在的问题主要有:体系架构难以统一;缺乏良好的网络QoS保证;传统CDN并不适用于IPTV业务(主要成本是为了优化对HTTP的支持、无法支持大流量、CDN之间无法互通);组播技术的应用和发展。首先,组播复制点:BRAS还是DSLAM?其次,静态、动态组播:静态组播似乎更适合?再次,组播管理:可控。最后,组播QoS:UDP/Multicast QoS。

  此外,还包括安全问题。首先是业务本身的安全与控制:DRM。其次是IPTV承载网安全:DDOS,插入攻击。网络升级改造主要指有线电视网的两方面:一是Cable modem方式,二是有线电视网HFC上直接架设IP MAN。其次,电信运营商的IP网络主要是容量。解决这些问题的建议是:把IPTV的承载网与互联网业务等分离,可以采用专用IP网络或是虚拟专用IP网络,如MPLS VPN。这样做的原因和目的是确保QoS、安全、组播控制和网络现状。

  何宝宏称,当前IPTV标准存在的问题有:一是编码标准不统一。现有的主要视频编码标准有:MPEG-2、MPEG-4 part2、MPEG-4 part10/H.264、VC-1和AVS视频。主要音频编码标准有:AAC、MP3、Dolby和AVS音频。此外还有图片(jpeg2000等)、动画(flash等)和REAL。二是不同系统之间的互通性差,三是终端功能形态的不确定性,四是标准各自为阵。广电和电信不统一,各个电信运营商还有各自的企业标准。

  何宝宏强调,基于以上几点可以看出,期望现阶段制定出完善的IPTV系列标准是不现实的,不科学的。只能是根据市场需要,积极推进行业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快制定IPTV系列标准的“参考性技术”文件。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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