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利模式:IPTV的“绊脚石”
佚名| 通信世界网| 2005-06-01

  作为一种具有代表性的互联网业务,IPTV的出现结束了电视业务模式一贯的传统单一性,给我们提供了全新的网络电视理念。所以,从理论上说,IPTV的出现是网络发展的一种必然,具有不可逆转性。但环顾四周,真正在享受IPTV服务的,又有几人?显然,IPTV的中国发展并不顺利。

 

  一个全新业务从产生、推广到应用普及,中间发展过程很是复杂,受限因素也非常多。如果说IPTV的发展是由某一项决定的,未免太以偏概全。但笔者认为,在IPTV的发展过程中,盈利模式绝对是制约其发展的重要因素之一。

 

  纵观IPTV产业链,从上到下包含了节目制作商,内容集成商,运营商和用户四个环节。只有让前三个环节盈利,用户受利,这个产业链才能发展下去。但现在的情况是,节目制作商无法盈利,运营商对此视而不见,而中间环节的内容集成商却是干着急,最终用户IPTV的使用情况也就可想而知了。

 

  IPTV要发展,当然要有别于有线电视。作为一种带有公益性质的服务,有限电视的收费标准并非一种真正的市场行为。如果以这种价格为基准,IPTV业务是很难盈利的。但如何让用户舍弃廉价的有限电视服务转而到IPTV呢?靠的是内容和业务模式。但要保证内容,首先要让节目制作商有利可盈。可在我国目前节目制作领域,除了中央电视台财大气粗以外,绝大多数公司都缺乏资金支持,只能是以与内容集成商、运营商合作分帐的形式进行运营。这种模式使得节目制造商的利益无从保证。因为网络计费权限是由运营商掌控,在这个分帐价值链上,节目提供商属于劣势群体。

 

  其实运营商也是非常看好IPTV的,但其出发点是想凭借IPTV这么一项备受关注的服务来扩大其宽带用户数量,提高运营收入。由于目前大部分宽带上网还是以粗犷式的包月形式出现,所以某一个具体业务发展的好坏,并不能对其收入产生直接影响,这也是运营商看好IPTV,但疏于给予实际支持的一个重要原因。

 

  节目制作商无法盈利,产业链的发展平衡也就随之破坏。所以,IPTV现在真正迫切需要的是可盈利的业务模式!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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