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IPTV升温,市场仍需培育
李青| 参考消息·北京参考| 2006-07-20

    随着互联网这一颠覆性技术的深入应用,新兴VoIP(IP网络电话)电话运营商和传统电话运营商之间、有线电视运营商和电话/电信运营商之间的竞争正日趋加剧。2005年初,SBC(西南贝尔通讯公司)并购AT&T(美国电报电话公司)成为业界一大新闻热点,2006年3月初,这个新AT&T又传出一爆炸性新闻:宣布将与BellSouth合并。这次合并的焦点之一便是进一步争取到VoIP和IPTV业务及其客户,与有线电视运营商抗衡。

       IPTV(IP电视),大致来讲是一套能接收和显示经IP协议编码的、由业务提供者全程管理的、更安全、性能更好的视频流系统。但目前世界各大电信运营商乐此不疲的原因不仅仅在于视频业务本身,而在于要提供一站式服务,即同时让用户享有三合一的、交互性更好的电视直播/影视节目点播(video)、电话业务(voice)以及互联网业务(data)。我们知道,在美国视频业务一直是由有线电视运营商和卫星电视运营商把持的(约80%的家庭是他们的付费用户),传统电信运营商少有涉足,所以,发展IPTV业务对电信运营商来说是一个绝佳的切入家庭娱乐业的机会,况且意义远非如此。

      ■ 美国电信运营商加紧基础设施建设

      美国电信运营商不仅为IPTV勾勒了一张非常诱人的前景,而且不敢怠慢,一路小跑地加紧IPTV基础网络设施的建设。新AT&T(原AT&T+SBC)的“Project Lightspeed”工程正在实施,目前已敷设了约6.4万公里的光纤,并在得克萨斯州(简称得州)开始IPTV业务的试运营。Verizon则敷设了FTTH(光纤到户)的全光网络,为家庭用户提供高质量的“FiOS”(一种光纤技术)系列业务,如高速互联网接入业务,高清晰数字电视节目、视频点播(VOD)以及DVR(数字视频节目录制)功能,提供的电视频道目前已经超过300个。据统计,到2005年底,光纤覆盖已达到300万家。目前在得州的另一个城市提供IPTV业务。BellSouth在AT&T提出收购前早就开始了光缆的敷设工作,目前总长度已超过805万公里,为IPTV业务的运营做着准备。这三家运营商都先后出巨资升级各自的网络。 

      至于IPTV软件系统,多数运营商测试使用的都是微软的产品。随着AT&T收购BellSouth的成功,微软很可能成为美国电信运营商在IPTV业务方面的主要软件供应商。硬件设备商主要是思科(特别是收购Scientific Atlanta后)、阿尔卡特、摩托罗拉。据咨询机构In-Stat的统计数据表明,截止2005年上半年,摩托罗拉和思科在机顶盒的全球市场上占了90%的分额,美国国内机顶盒的市场目前也由这两个公司控制。而阿尔卡特仅从AT&T一家运营商那里就拿到了价值17亿美元的大单。

      ■ 能否拿到“执照”最关键

      对于电信运营商来说,技术、内容及标准方面仍存在问题,比如,视频压缩是否采用MPEG-2标准,不同厂商间的设备能否互连互通等。如何保护知识产权则是内容提供商最关心的问题,因此DRM(数字版权管理)技术是关键。与以上相比,最棘手的问题恐怕还是能否最终拿到IPTV的经营特许权,也就是说,能否花钱在当地买到敷设线路和营业的执照。

      为了展开这项业务,目前电信运营商们正奔走于FCC(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和州立法机构之间,试图游说监管部门准许他们在市区经营IPTV业务。最近得州通过了一条法律,允许电信运营商与当地监管机构就整个州的经营许可问题进行协商。这对电信运营商是个利好的消息,但AT&T 则不以为然,认为他们经营的不是视频业务,所以不需要像有线电视运营商那样交纳这笔“入门”费。但如果FCC不同意的话,AT&T则需要花更大的力气单独去说服每个城市,那样情况会更为复杂。

      几年前,FCC在VoIP电话业务上给有线电视运营商开了绿灯,默许他们提供的VoIP业务为信息服务,因此免去了很多管制,这实际上放低了进入电话市场的门槛。如今他们不仅提供视频业务,还提供高速互联网接入业务以及VoIP电话业务,这很大程度上损害了电信运营商的利益。就目前错综复杂的电信市场来判断,美国政府对IPTV业务的管制仍然面临着挑战。比如,该业务属于信息业务还是有线传输业务?这决定了是否接受与有线电视运营商同样的管制。还有,是FCC监管还是州政府监管?根据美政府裁决Vonage的VoIP电话业务为州际业务的经验推断,IPTV业务很可能归FCC直接监管。如果该业务被认为是“信息业务”,对电信运营商将非常有利。电信运营商当然也希望政府能出台政策,像帮助有线电视运营商切入电话业务那样帮助他们切入视频业务,得州州政府的相关立法也许是个很好的开头。有数据显示,从1995年至2004年,得州的有线电视价格上涨了86%,平均每年增长7.14%左右,而自Verizon2005年开展IPTV业务以来,当地有线电视的价格下降了25%。事实表明电信运营商进入电视市场有利于竞争和保护消费者利益。相信美国政府对IPTV业务的管制会朝着有利于电信市场有序竞争的方向努力。

      ■ 电信运营商vs有线电视运营商

      前面提到,发展IPTV业务主要是电信运营商针对目前有线电视运营商三合一战略(同时提供语音、高速互联网接入和视频业务)的对策,有线电视运营商因此也不会示弱,竞争会相当激烈。根据美国通信业协会的预计,到2009年DSL用户有2380万,有线电视用户有3590万。目前,有线电视运营商的宽带用户数与电信运营商的DSL用户数呈你追我赶的态势。

      与有线电视运营商相比,卫星电视运营商对IPTV的态度比较微妙。因为他们一直都在和大电信运营商做捆绑销售业务,再加上卫星电视具有数字化和宽带的优势,因此在未来的IPTV业务上很可能与电信运营商是竞合的关系。还有一些计算机网络公司,如AOL、Apple、Google 也会加入到竞争的行列。从2006年在拉斯韦加斯举办的国际消费类电子展上可以看出他们已经开始通过互联网提供计算机显示的视频服务,将来也有可能提供“机顶盒+电视机”的视频业务。

      ■ 市场尚待培育

      就在运营商、设备商、内容提供商对IPTV给予极大热情的时候,普通民众是否已经准备好了呢?这是一切努力最终是否有回报的关键。根据Accenture最新的全球市场研究报告,IPTV市场还有待进一步培育。被访者中美国人知道IPTV的最多,但其中28%的受访者仍然不晓得IPTV到底是什么东西,普遍认为是在计算机上看电视,或另一种新的类似有线/卫星的电视,且年龄越大知道的人越少。被调查者对IPTV新功能,特别是最吸引人的交互功能知之甚少。此外,该业务是否能提供更多更有好的内容、价格是否合理等仍是民众考虑的重要因素。报告显示,青年人将成为该业务的主力军,而电视机会成为主流业务终端。

      和欧洲及某些亚太国家和地区比,美国目前的IPTV用户只有20万,业务的开展仅仅是个开始,对有线电视运营商也还不能构成有力的威胁。总之,IPTV正在升温,但正像上面所说,这个新兴业务市场还需要继续培育,相关行业以及政府机构还有许多工作要做。

责任编辑:lmtw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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